自2024年7月1日新《会计法》实施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印发宣贯方案进行规划部署,采取举办讲座、培训,开设专栏、征文等多种形式,多点发力做好新《会计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迅速掀起宣传学习热潮,确保新《会计法》落实落地。
多层次联动,合力推进宣传贯彻工作
一是自治区财政厅注重发挥部门牵头引领作用,率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宣传贯彻新会计法实施方案》,引导各级财政部门、自治区本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将新《会计法》宣传贯彻融入日常会计管理工作全过程;二是分别邀请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王东和综合处处长梁功平以“完善会计法治体系 推动会计事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解读”为题,为全区各级财政干部作了专题讲座;三是盟市财政迅速开展行动,积极开展新《会计法》贯彻工作。例如,包头市财政局相继开展两次新《会计法》专题讲座;呼伦贝尔市财政局组织市本级部门和旗(市、区)会计管理工作者开展培训班;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开展“《会计法》进校园”活动,提高在校大学生的法治意识。
多渠道宣传,营造良好宣传贯彻氛围
一是充分运用自治区财政厅、盟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和内蒙古会计网开设“《会计法》宣传贯彻”专栏,转载财政部会计司权威发布的新《会计法》全文、新《会计法》政策解读等文章;二是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中标单位更新培训和继续教育课程,将新《会计法》相关内容列为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等人员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全区范围内会计人员参与财政部答题,并对各盟市参与情况进行督促考核。截至11月30日答题交卷达到了2504人次;三是在全区开展“立足会计谈发展”主题征文活动,共收到来自全区各行业投稿76篇。经专家组评审,评出一等奖2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6篇,获奖稿件将陆续在《内蒙古财会》杂志专栏进行刊登,并择优推荐至《中国财经报》、《中国会计报》等媒体。
多形式培训,迅速掀起新《会计法》学习热潮
一是为学习宣传贯彻新《会计法》,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了全区会计管理业务培训班,自治区本级部门及各盟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工作人员共计120余人参加;二是结合内蒙古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做好新《会计法》宣传贯彻工作,将新《会计法》作为选拔高层次财会人才(行政事业类)的重要考试内容,并把新《会计法》纳入高层次财会人才(企业类)的培养课程;三是选派专业师资赴部分自治区本级单位及盟市财政部门现场宣讲《会计法》的演进历程、修法背景、主要内容和下一步贯彻实施新《会计法》的工作举措,推动新《会计法》见心见行,内化转化。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做好新《会计法》宣传贯彻工作,加强与高校、社会组织等单位的协同配合,通过组织知识竞赛、《会计法》宣讲进校园等活动,在全区营造学法、懂法、尊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将贯彻实施新修改《会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推动《会计法》真正成为开展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的重要准绳,切实提高我区的会计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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