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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开展2025年度代理记账行业检查查前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文件精神,呼市财政局及赛罕区、回民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财政局组织开展2025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目的

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推动代理记账行业切实提升执业质量,有效净化执业环境。

二、检查对象及范围

对赛罕区、回民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代理记账机构进行日常检查和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重点专项检查,各相关旗县区财政部门通过各自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具体检查机构见附件。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7天。

四、监督组电话

0471-4676026

附件:检查机构名单.xls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3日 



作者: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5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