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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经报:内蒙古代理记账两项试点稳步推进

本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从机制建设和组织指导等方面发力,推进代理记账行业联合监管和信用评价试点工作。

两项试点工作分别于2025年9月和11月在内蒙古全面推开,将于今年9月底完成。

在联合监管试点中,内蒙古自治区三级联动,协同发力。一是建立三级协同机制。财政税务两部门联动,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自治区层面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对接工作、联合培训;盟市级财税共同制定实施方案14个,财政单独制定2个,税务制定1个;旗县级财税共同制定专项检查工作计划63个,财政单独制定33个,税务制定24个,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二是落实人力财力保障。旗县级财税部门快速行动、密集对接,检查工作在全区103个旗县全面铺开。2月11日,自治区财税联合,以腾讯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全区财税部门会计管理和纳服机构试点工作人员培训,三级财税部门共800人参加培训。

三是数据交换顺利进行。1月15日前,自治区财政厅与税务局完成核查数据交换,共联合核查机构2442家;财政部门独立核查涉税服务机构1246家及人员14761人;税务部门独立核查代理记账机构415家及人员3144人。

四是实行“一模板三张表”月调度机制。《联合监管试点工作月报(模板)》按月层层报送试点情况,三张表分别从总体情况、专项检查进展、处理处罚准备三个维度动态掌握全区进度。

在信用评价试点中,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建章立制,夯实基础。

一是方案先行,标准落地。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评分标准》在财政部评分细则基础上增设5分加分项,总分达105分,体现地方特色与激励导向。

二是机制共建,数据共享。协同发展改革、税务、市场监管部门,专题研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路径,明确各环节责任,打通数据壁垒,构建起常态化、制度化的信息共享长效机制。

三是培训同步,流程规范。与联合监管试点一体部署、同步培训,在方案细则确定后,组织覆盖全区各级财政监管人员的专项培训,统一工作方法,规范评价流程,确保标准执行不走样。

四是系统衔接,运行顺畅。实时关注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动态,提前熟悉信用评价模块功能,做好本地部门间交换信息与平台对接准备,保障评价工作平稳上线、高效运转。

同时,内蒙古自治区是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确定的小微企业增信会计数据标准(试行版)深化试点省份。财政厅结合上述两项试点,积极推进2025年全区代理记账行业调研成果转化,正在开展企业融资需求调研,拟在代理记账机构服务企业中打造实践样本,推动小微企业增信会计数据标准(试行版)深化试点落地见效,实现三项试点协同推进,促进代理记账行业规范高质量发展。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来源:中国财经报
2026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