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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保证准则体系的内在一致性,我会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进行了一致性修订。本次修订基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相关准则,对相应文字进行调整,不涉及实质性修订。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意见生效实施后,我会于2011年10月1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的通知》(会协〔2011〕66号)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会。

附件: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pdf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1月29日



作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