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4日,我局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的规定,作出同意兴安盟盛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决定。现将该公司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兴安盟盛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JZ15220120260004
三、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四、法定代表人姓名:陈晨
五、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陈春叶
六、经营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街道北方-弘博馨苑3-商服-16号
乌兰浩特市财政局
2026年3月25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1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