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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内蒙古永基衡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变更备案公告

内财会备案〔2025〕121号

内蒙古永基衡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变更事项备案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变更备案。具体变更备案信息如下。

一、该评估机构合伙人变更前为栗爱华、薛秀琴、张彤,变更后为栗爱华、薛秀琴、刘帅、秦良、张玉霞。

二、注册资本变更前为人民币贰佰万元,变更后为人民币壹佰万元。                       

相关信息在收到变更备案公告后自行录入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待审核通过后可在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11月12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