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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内蒙古兴烨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变更备案的公告

内财会备案〔2026〕7号

内蒙古兴烨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该评估机构合伙人变更前为宁素军、卜素红、王正光,变更后为宁素军、卜素红、谢程鹏。

相关信息已录入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6年3月18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6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