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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资格证书的通知、中级领证预告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

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毕,自治区各考区2025年11月10日启动资格证书发放工作。证书集中领取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

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高中及以上毕业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原件,按照报考考区考试管理机构指定时间(不含公休日及节假日)、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并领取证书。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可以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ausm.mof.gov.cn),在“服务大厅”【考试服务】【合格证明下载】选择初级,输入个人信息后下载、打印。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可委托他人审核并领取。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考生需要携带的资料原件。考区考试管理机构不办理证书邮寄。

考生按照本人报名时选择的考区(地区)领取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地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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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领取证书后,应将《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按照财政部及自治区相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其信息要求进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统称全国统一平台)及“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统称内蒙古系统,),接受会计管理机构、社会相关部门的监督并办理会计相关事务。

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注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入全国统一平台(即:个人信息进入全国会计人员数据库)。会计人员信息进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后,登录一次“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在会计人员登录页面输入身份证号码后按页面提示信息确认完成了全国信息采集(即:个人信息进入内蒙古系统、内蒙古会计人员数据库)。

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之前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具体政策阅读“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指南”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5年10月27日

中级证书领取预告:

2025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大约在2026年2月底3月初领取证书时需要提供考生身份证原件、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打印的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单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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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5年10月27日